本院堅持-德術兼備,藥材道地以視病猶親之態度,專注於聆聽您的病情,為您提供最完善的照顧及多元化的醫療調理服務。

科別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診療內容
內科 ● 感冒咳嗽、耳鼻喉疾病、過敏性鼻炎
● 胃食道逆流、腸胃疾病、肝膽胰疾病
● 心悸、心臟肥大、心血管疾病、貧血
● 自律神經失調、腦神經衰弱、睡眠障礙
● 夜尿、膀胱炎、尿道炎、腎臟炎
● 糖尿病、高血壓、三高症
● 內分泌失調疾病、免疫風濕疾病
● 癌症疾病
婦兒科 ● 經痛、白帶、子宮肌瘤、多囊性卵巢、更年期障礙
● 不孕症、孕前調理、妊娠及產後調理、乳腺炎
● 小兒轉骨、小兒過敏體質調理
皮膚科 ● 青春痘、濕疹、蕁麻疹、乾癬、帶狀性泡疹、異位性皮膚炎
酸痛針傷科 ● 各種扭挫傷、肌肉頑固性沾黏
● 坐骨神經痛、五十肩、媽媽手、各種頸肩腰腿痛
● 退化性關節炎
● 優質針灸治療
特殊治療 ● 埋線減重、特殊扁針療法(頑固性疼痛)、三伏貼、三九貼
收費標準
身分別 掛號費 自付額
3歲以下兒童 100 元 0 元
3~69歲一般民眾 100 元 50 元
70歲以上民眾 0 元 50 元
榮民 100 元 0 元
70歲以上榮民 0 元 0 元
福保 (低收入戶) 0 元 0 元
重大傷病 (同病名) 100 元
0 元
重大傷病 (不同病名) 100 元 50 元
職業傷害 (同病名) 100元 0 元
殘障人士 (手冊) 0 元 50 元

※ 自付額50元 (健保局收取,規定醫療院所代收)
※ 藥費部份負擔 (健保局收取,規定醫療院所代收)
合乎下列資格者,免收藥費部份負擔:榮民、福保(低收入戶)、重大傷病(同病名)、職業災害(同病名)
※ 診斷證明書正本一份 100元

【健保局特別提醒】中醫門診「健保不給付」之項目

  1. 開放性骨折之整復
  2. 對健康無直接影響
  3. 屬美容範圍者如黑斑、雀斑等
  4. 療效未顯著者,如斜視、老花、散光、近視、白髮等
  5. 原藥材(飲片)
  6. 高價
  7. 療補並效之藥物
  8. 非病態減肥
  9. 三伏貼
  10. 推拿師整復師之推拿等,以上特別提示不得申報健保。

【健保局規定】健保「中醫給付項目」有限制中醫之使用
依「全民健康保險中藥用藥品項表」所收載為範圍,係以行政院衛生署核准經由G.M.P中藥濃縮廠製造之「調劑專用」及「須由醫師(中醫師)處方使用」之濃縮中藥為限;複方濃縮中藥並應用列屬行政院衛生署整編之「臨床常用中藥方劑標準處方」。
依上述規定,健保只給付衛生署列表的濃縮中藥,其他一律不給付。